上下班时间乘坐公交车的乘客多,湘潭一男子趁人多杂乱之际混在人群中行窃,屡次得手后终被便衣民警抓获。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曾某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4月2日上午8时,曾某某趁上班时间挤公交的人多,窜至湘潭市102路公交车上,采用扒窃手段,盗得被害人张某LT18i幸索爱手机一台。上午10时许,曾某某在湘潭市10路公交车上,采用扒窃的手段,盗得被害人谢某某钱包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328.5元的钱包一个。曾某某随后在潭城大厦站点处下车时,被便衣民警抓获。经湘潭市雨湖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246元。案发后,被盗财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曾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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