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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热衷“黄昏恋” 独生女觉丢人拒付赡养费
2014-08-18

    七旬老父中年丧偶,老年“黄昏恋”遭到独生女强烈反对,并以此为由拒付老父赡养费。8月13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赡养费纠纷案件。经调解,老人成功捍卫了这段“黄昏恋”。
  2014年7月26日,法院里来了位年近古稀的老人。经询问,老人名叫熊老根,今天来法院是为了状告自己的独生女,要求独生女支付赡养费的。来意说明完毕后,老人掏出了相关的立案材料。最终,老人在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立案了。
  该案立案五天后,转入民事审判一庭进行审理。8月13日,该案在彭泽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过程中,老人熊老根(本案原告)诉称,原告育有一女,现已成家立室。1992年,原配妻子因病离世后,原告与独生女熊萍萍(本案第一被告)、女婿汤强(本案第二被告)生活至去年11月份。去年8月份,因原告与一年纪相仿的老人王美兰女士谈起“黄昏恋”,遭到女儿、女婿强烈反对后,便被女儿安排在外居住。但两被告从2013年10月开始至今未支付原告赡养费,现原告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两被告每月支付原告600元赡养费。
  被告辩称,被告不是不赡养父亲,只要父亲不再与老人王美兰女士来往,断了“黄昏恋”的念想,被告会支付原告每月600的赡养费,不然就不同意。
  主审法官问,被告为什么反对原告“黄昏恋”?被告答道,在农村父亲这个年纪还“黄昏恋”是很丢人的事情,作为子女很难接受。
  面对这种案情,主审法官极力的化解子女的这种观点。劝导到:原告“黄昏恋”是他的权利,即使作为女儿的被告也不能剥夺他的权利,更加不可能以此为由,拒付赡养费。
  听到这番话的老人熊老根,不断说着:对!对!对!同时表示,女儿平时只是给自己钱,根本没有时间陪伴自己,自己“黄昏恋”只是想找一个陪伴的人,陪伴的人比钱来的重要的多,希望女儿理解父亲。
  最终,经过法庭调解,女儿谅解父亲,同意父亲与王美兰老人在一起,不再反对父亲“黄昏恋”。原告撤回起诉。(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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