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11-81825666 180-9885-952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指导
新闻中心
京都动态
最新业绩
典型案例
京都文库
法律指导
京都文化
法律指导 LEGAL guidance
广西:“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二审开庭
2014-08-15

    8月14日,备受关注的“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二审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审24名被告人中,包括主犯黄清恒在内的7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其中,1人为越南人,3人为中国人,另3人国籍不明。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被告人黄清恒在得知广东揭阳等地少数家庭有收养婴儿的愿望后,产生了从越南组织婴儿到揭阳市出卖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分娩后再将婴儿卖出的犯意。随后,黄清恒伙同越南籍以及中国广东、广西籍24人组成实施收购、运输、贩卖儿童的犯罪团伙,形成一条从越南向我国境内拐卖儿童的通道。
  从2010年至案发,该团伙共出卖儿童20余名,被公安机关解救出11人。被解救的11名孩子中,最小的刚刚出生10天左右,最大的7个月左右,多数患有肺炎等疾病。
  2014年5月16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黄清恒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3名被告人分别获一年十个月到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
  一审宣判后,黄清恒等7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西高级人民法院。
  参加二审庭审的共有13名原审被告人,除上诉的7人外,另有6人被传唤到庭参加庭审。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检察员对拐卖婴儿的人数及次数有争议。
  由于该案涉及到越南人,需要大量翻译,案情复杂,庭审预计进行两天,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返回列表  
首页  |  关于京都  |  新闻中心  |  业务领域  |  律师团队  |  京都讲堂  |  京都刊物  |  招纳贤士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电话:0411-81825666 传真:0411-84801599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
邮箱:dalian@king-capital.com
Copyright © 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世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