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11-81825666 180-9885-952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指导
新闻中心
京都动态
最新业绩
典型案例
京都文库
法律指导
京都文化
法律指导 LEGAL guidance
药店老板销售假药牟取暴利被判刑六个月
2015-05-05

   被告人曹某为牟取暴利,明知是假药还购来销售,近日,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2月至8月间,具有购进、销售药品从业经验的被告人曹某,在未向供货商索要购进药品所需证件的情况下,先后7次从河南濮阳自称叫王某的人手中购进“风湿骨友灵胶囊”合计700瓶,并销售给邹某等人。经舟山市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被告人曹某销售的“风湿骨友灵胶囊”为假药。

  瓦房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为牟取暴利,销售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药品,侵犯了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被告人曹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确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返回列表  
首页  |  关于京都  |  新闻中心  |  业务领域  |  律师团队  |  京都讲堂  |  京都刊物  |  招纳贤士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电话:0411-81825666 传真:0411-84801599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
邮箱:dalian@king-capital.com
Copyright © 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世创想